5月7日起,公司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、中组部、劳动人事部、卫生部对“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”的要求及省、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,组织公司级以上“劳动模范”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得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,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。
公司连年坚持对“劳动模范”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得者健康检查工作,做到了政治上保证、制度上落实、素质上提高、权益上维护,形成了尊重劳模、学习劳模、爱护劳模、赶超劳模的良好风气。公司工会大张旗鼓地宣传劳模,理直气壮地扶持劳模,满腔热情地关心劳模,以劳模的先进思想和高尚情操影响和带动企业员工,推动科学发展,促进企业和谐。(记者 郭凤云)
编辑:郭凤云